115學年度《學士後醫學系》錄取生報到公告
一、報到作業
- 報到受理時間:9:00~11:30、13:30~16:00
- 報到地點:圖資大樓9樓IL9009室
- 報到方式:現場報到
二、正取生報到日期:115年5月13日(三)起至115年5月15日(五)
三、錄取生應於規定期限內報到並繳交以下資料:
- 報名時所填之學歷(力)證件正本。應屆畢業生倘因成績結算,尚未取得證書者,應填具補繳學歷證件切結書(附件一)後先行報到,於切結期限內補繳畢業證書;逾期未完成繳交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
- 個人基本資料確認單。請錄取生於報到前,先至本校教務處網路註冊網頁(網址:http://selcrs.nsysu.edu.tw/stu_enroll/)點選「報到前資料確認」選項,檢查個人基本資料後列印確認單。
- 請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附件二之表單上後繳交。
- 持國(境)外學歷證件者,須另繳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學歷證件正本、歷年成績證明正本及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入出境資料,未能繳交合格證件者,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
四、備取生遞補作業:
- 正取生如有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 備取生遞補報到時,其所需繳交之資料同正取生。
- 本系將以email及電話通知備取錄取之考生,請務必留意報名時所填寫之電子郵件信箱。備取生應於通知信件內之規定期限辦理報到手續,若於期限內未完成報到手續,視同放棄入學資格。
五、注意事項:
- 正取生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其缺額由本系逕行通知備取生依序遞補。
- 自願放棄入學資格之錄取生,應填具「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附件三),並將聲明書正本繳回或以掛號寄回本校學士後醫學系。放棄入學資格手續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
- 錄取生本人無法親自辦理報到手續者,應填具委託書(附件四),由受託人攜帶委託書、委託人及受託人雙方身分證及新生報到應繳驗之證件,代為辦理手續。
- 公費醫學生應於註冊入學時,簽訂「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公費生(第三期)契約書及保證書,詳情請依衛生福利部公告為準。
- 已錄取之考生,如經發現所繳驗證件(含所繳學力證明、在職身分及經歷、年資證明等)有偽造、假借、塗改、變造或冒名頂替、隱瞞報考身份、入學考試舞弊或不符報考資格等情事,在錄取後未註冊前查覺者,取消其錄取資格;註冊入學後查覺者,即開除學籍,並應負法律責任,且不發給任何與修業有關之任何證明文件。如係在本校畢業後始被發覺者,除勒令撤銷並追繳其學位(畢業)證書,公告註銷其畢業資格外,並專案報請教育部備查。已繳之各種費用均不退還。
- 有關公費醫學生之權利義務及規定,均依衛生福利部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衛生福利部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學生契約書及保證書請詳見衛生福利部網頁查詢。
- 國立中山大學115學年度招生報到狀況查詢系統:https://exam2-acad.nsysu.edu.tw/stunew_query/stunew_qry_step1.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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