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2學期升等教師資格審查受理公告
一、申請說明與重要提醒
- 為辦理114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升等申請作業,請有意申請之教師務必先行完成自評作業,未達系、院門檻者恕不受理升等申請。
- 114學年度第2學期升等生效案件公文 👉點我下載
二、申請時程與方式
-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星期四)止
- 申請方式:
- 請先下載並填寫下列【自評表】完成初步自評。 👉點我下載
- 後醫系升等成績計算表(未達70分不予受理)
- 醫學院自評論文門檻計算表(依申請職級)
- 自評符合標準者,始得登入【教師升等外審系統(新版)】進行線上填報:
- 將電子檔與紙本資料依序整理並送至後醫系辦公室彙辦,資料不齊全或逾期恕不受理,敬請見諒。
三、送件地點與聯絡資訊
- 受理單位:國立中山大學學士後醫學系
- 送件地址:804 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 圖資大樓9樓 IL9009室
- 聯絡人:韓小姐,分機 7304
四、教師升等應備資料(依順序排列)
1. 外審系統填報資料(線上填報無需再繳紙本)
- 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請至大專教師送審通報系統填寫後「列印外審用履歷表(乙式)」
- 教師著作目錄
- 合著著作(代表作)貢獻說明
- 著作(代表作)異同對照說明
- 代表作人文、社會、經濟、學術發展等面向之貢獻度說明
- 參考作人文、社會、經濟、學術發展等面向之貢獻度說明
- 升等教師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執行及申請之校外研究計畫表
- 服務與輔導情形表
- 升等教師教學、研究、服務及輔導之影響說明
2. 紙本應繳資料(電子檔亦須提供) 👉點我下載
- 國立中山大學教師升等送審資料清單
- 表一:教師升等系/院考核評分表
- 表二:教師升等計分表(一般教師需另填本系教師升等審查評分細則之附表二)
- 臨床教師請填表A,並另填本系教師升等審查評分細則之附表一、二
- 附表二之臨床服務「6-1 包括看診及開刀績效、會診品質與效率、病歷書寫、創意性的醫療服務等。」係由臨床教師所屬教學醫院教學部認定,請申請教師另需檢附6-1項目自評表(格式不限)。
- 表三:整體表現具體事蹟表
- 教師資格審查資料檢核表
- 著作、作品審查迴避參考名單
- 表四-擬升等教師其他有損校務推動或足以損害校譽之整體表現具體事蹟表
- 國立中山大學教師升等論文外審評審教授推薦表
五、注意事項
- 所有紙本資料請按評核項目順序清楚標示(例:佐證資料 2-10)
- 所有文件請同時提供電子檔(PDF)
- 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 醫學人文及教育教師得以一般教師身份申請升等,若以醫學人文或教育相關論文為代表著作者,方得以社會科學院之升等門檻提出升等申請。
六、參考法規連結
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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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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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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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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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中山大學教師升等審查辦法
- 國立中山大學教師升等各項評分原則(A1.學術研究成果外審部分:適用於112年8月1日(含)以後生效之升等案)
- 校教評會對於升等教師其他有助(損)校務推動或足以提昇(或損害)校譽之整體表現綜合評分參考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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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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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學院教師升等審查要點
- 醫學院教師升等審查評分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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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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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中山大學學士後醫學系教師升等審查要點
- 國立中山大學學士後醫學系教師升等審查評分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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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教師升等懶人包 👉點我下載